2.十加五
最後,老天爺讓我們在高年級的時候同班了。
我們聊得來,成爲了很好的朋友。
他在同年級的男生眼裡,是數一數二的暴力女。
所以我在大家眼裡的印象也變成了暴力女(然而我其實是個搞笑女呢嘿嘿)。
但我很開心,因爲我是他的好朋友。
他在年級中的朋友圈很廣,所以我經常爲了他喫醋。
六年級有一段時間遊一直在追問林某個廻答,在遊的逼問下,林透漏了他喜歡的人是我們班的。
這時候我就在猜,那他喜歡的人應該在我和遊之間,
因爲他在我們班的朋友圈裡麪,衹有我和遊是女生,而剛好我曾經是林的女朋友。
然後遊就問那個人是誰,林在威逼下說出十和五兩個數字,我跟遊就笑他是不是同性戀(因爲我們班十號和五號都是男的)。
然後他說他不像璘男女通喫,那就代表他喜歡的人不是男的而是女的了。
我就在想啊,十加五不就是十五嗎(遊十五號)?他喜歡的不就是遊嗎?
而遊呢~他自己本人不肯相信,他應該是想要聽到林親口說他喜歡她。
所以這件事托托托之後就再也沒了結果,沒人提起。
有一次,遊和我被共同的朋友冷落了。
就在我安慰他的時候,他突微笑著說:"我最喜歡你了。"
那時我整個人都傻住了,這算是告白嗎?
後來我把這件事告訴了璘,他說:"他不是喜歡林xx嗎?"
未完待續...